关于发布2025年巴彦淖尔市科技“突围”工程第二批“揭榜挂帅”项目技术榜单的通知
巴科便函〔2025〕383号
各旗县区农牧和科技局、国家农高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局、经开区综合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实施好科技“突围”工程,根据《巴彦淖尔市科技“突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巴政发〔2024〕7号)、《巴彦淖尔市重大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实施办法》(巴科发〔2025〕99号)、《巴彦淖尔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巴科发〔2022〕66号)等有关规定,市科技局组织实施2025年巴彦淖尔市科技“突围”工程“人工智能+”专项“揭榜挂帅”项目,现发布技术榜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条件
(一)本批榜单聚焦“人工智能+”领域重大创新需求组织实施,揭榜方应针对榜单要求提出具体解决关键技术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须覆盖全部考核指标。
(二)揭榜项目主要考核指标应为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关键部件、实验装置/系统、应用解决方案、药物临床试验批件等标志性成果的研发、转化及示范应用。
(三)牵头揭榜单位应为巴彦淖尔市内注册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新型研发机构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应有完善的科技项目和科技经费管理制度(相关制度须在申报时提供附件)。
(四)牵头企业需生产和经营情况良好,并提供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报送税务局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2年的,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五)揭榜方应联合相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共同组织项目实施,牵头单位应与成员单位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协议或成立独立运营实体推进实施。鼓励组建创新联合体申报。
(六)企业牵头揭榜的,应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资金配套能力,要求企业提供配套资金与财政科技资金比例不低于1:1。申报时须签署企业资金匹配承诺书,并严格按照项目实际需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七)项目负责人的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两院院士除外),在项目实施期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应由项目申报单位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如聘用非本单位在职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材料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提交。“揭榜挂帅”项目负责人不在限项范围内,已承担科技“突围”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八)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课题负责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九)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人员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十)其他要求详见榜单(附件1)。
二、揭榜流程
(一)揭榜申报。本次项目采用线下申报方式,请各揭榜单位于2025年11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报送至市科技局规划资配科(临河区新华西街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4楼4020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遴选评审。申报截止后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揭榜方的资质条件、揭榜实施方案可行性等进行充分论证,遴选确定揭榜方。
(三)揭榜公告。市科技局向全社会公示揭榜情况。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签订任务书。
三、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高新成果科 刘卓恩 0478-8658189
政策咨询电话:规划资配科 侯普馨 0478-8658160
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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