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局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
 
 

索 引 号

111528000117463429/2025-99

主题分类

科技

发布机构

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局

成文日期

2025-11-10

文号

巴科发【2025】99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重大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实施办法》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科技局
    http://kjj.bynr.gov.cn 2026-02-27
 
 

巴科发〔202599

各旗县区农牧和科技局、国家农高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局、经开区综合经济发展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优化重大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市科技局制定了《巴彦淖尔市重大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巴彦淖尔市重大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实施办法》

 

 


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局

20251110日   

 

政策解读:《巴彦淖尔市重大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巴彦淖尔市重大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健全优化重大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充分利用全国范围的优势创新资源解决我市关键核心技术难题,不断提升科技研发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揭榜挂帅是指由发榜方提出具体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需求、政府提供对接平台并予以立项认可、经费资助的新型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方式。

第三条  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以下简称揭榜挂帅项目)应聚焦我市19条重点产业链及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生物工程等新兴产业中亟待解决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卡脖子技术难题,旨在调动企业、高校院所、科研机构或由其牵头组建的创新联合体等社会力量,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揭榜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第四条  揭榜挂帅项目分为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类、企业重大技术攻关类和成果转化类三类。

(一)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类项目聚焦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突出解决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大科学问题、行业关键共性技术难题。

(二)企业重大技术攻关类项目聚焦重点企业提出的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技术、前沿技术等重大科技需求,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支撑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成果转化类项目聚焦产业化前景明确、技术成熟度较高、自主知识产权清晰,具备在巴彦淖尔转化落地的重大科技成果,旨在推动科技成果向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转化并实现产业化。

第五条  揭榜挂项目的组织实施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遵循需求牵引、公开公平、竞争择优、注重实效、确保绩效的原则。

 

第二章  条件要求

 

第六条  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类项目

(一)技术需求由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牵头组织征集。

(二)揭榜方应是市内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等,原则上应联合研发能力较强的创新主体共同揭榜。

第七条  企业重大技术攻关类项目

(一)技术需求方应是在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对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材料及工艺等有迫切需求;在项目攻关成功后能率先在本企业推广应用,能够显著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并具有保障项目实施的资金投入、能够提供项目实施的配套条件。

(二)揭榜方应是市内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等;拥有较强研发实力、良好科研条件、稳定科研人员队伍;能针对发榜项目需求,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性方案,掌握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成果转化和技术支撑队伍与相关经验,能协助发榜方完成技术应用落地实施;揭榜方不包括技术需求方的下属单位。

第八条  成果转化类项目

(一)成果输出方应是市内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技术推广机构等;拥有成熟的重大科技成果,拟转化的科技成果具备产业化和推广应用条件,且符合企业和重点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具有拟转化科技成果的自主知识产权、明确的市场用户和应用范围,能够对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发挥重要推动作用;拥有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支撑队伍,能主动参与和协助转化。

(二)揭榜方应是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拥有技术需求和应用场景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技术推广机构等;拥有较强的科技成果转化支撑队伍,能够提出科学合理的科技成果转化方案;能够提供科技成果转化所需的资金、场地、市场等配套条件,并积极开展示范应用;有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组织管理条件、整合产学研科技力量的能力;揭榜方不包括成果输出方的下属单位。

 

第三章  实施流程

 

第九条  揭榜挂帅项目的实施流程主要包括征集需求、凝练发榜、揭榜申报、揭榜论证、立项实施、验收评价等环节。

(一)征集需求。市科技局常年向社会公开征集技术需求,可通过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局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填报需求,应包括需求背景、需求内容、拟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核心指标、时限要求、成果转化内容与形式、资金投入、产权归属、利益分配及对揭榜方要求等要素。

(二)凝练发榜。市科技局定期对征集的需求进行筛选,选出自治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急需的关键核心技术和科技成果需求,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需求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市科技局根据专家论证意见,经与技术需求方、成果输出方共同商定后,向社会公开发布重大科技揭榜挂帅项目榜单。

(三)揭榜申报。符合条件的揭榜方在规定期限内通过系统提交揭榜申报书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四)揭榜论证。市科技局负责组织专家,通过论证答辩、现场评估等方式,对揭榜方资质条件、方案可行性、经费合理性、里程碑考核节点设置等进行综合评审论证,提出拟立项名单,向社会公示。

(五)立项实施。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科技局下达立项文件,组织签订项目任务书,明确各方权责,揭榜挂帅项目纳入巴彦淖尔市科技计划统一管理,实行里程碑节点考核机制,须按时提交年度报告。

(六)验收评价。揭榜挂帅项目到期后,由市科技局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综合绩效评价。

 

第四章  资金支持

 

第十条  揭榜挂帅项目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分为前支持和后资助两类。

(一)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类项目以财政资金投入为主,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共同投入。财政资金按照前支持的方式给予揭榜方支持单个项目财政资金最高支持1000万元。

(二)企业重大技术攻关类项目以技术需求方投入为主,财政资金按照后资助的方式给予技术需求方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研发投入总额的30%,单个项目财政资金最高支持300万元。

(三)成果转化类项目以揭榜方投入为主,成果输出方与揭榜方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或技术许可合同,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含)。财政资金按照后资助的方式给予揭榜方支持,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单个项目财政资金最高支持500万元。

第十一条  揭榜方和技术需求方需要建立重大科技项目的专项资金管理账户,市科技局按照年度绩效任务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审核监管专项资金预算支出。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市科技局负责揭榜挂帅项目组织、征集、发榜、立项、管理、监督与验收工作,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具体管理事务。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期内,市科技局结合实际对项目开展必要的绩效跟踪或中期检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项目各方应积极主动配合各项监督管理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和阻挠相关工作正常进行。

第十三条  揭榜挂帅项目的技术需求方、成果输出方与揭榜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揭榜协议和任务书中约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利益分配,避免产生纠纷。

第十四条  揭榜挂帅项目的技术需求方、成果输出方与揭榜方均需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和科研诚信,未被列入科研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或黑名单,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串通控榜等不良行为发生。

第十五条  揭榜方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单位名称变更、主要负责人调整、重大资金预算调整等重大事项变更时,应及时向市科技局提出变更申请。

第十六条  揭榜挂帅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类项目、企业重大技术攻关类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成果转化类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二年。实施期满后3个月内必须提出验收申请,提前完成揭榜任务的可以申请提前验收。

第十七条  揭榜方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导致任务无法按期完成或不能完成的,经市科技局评估审核同意后,可以延期实施或终止项目。项目延期原则上只能申请1次,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项目因故撤销或终止的,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论证,明确责任主体并形成终止结论。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相关规定收回结余财政资金,其中因主观原因导致项目撤销或终止的,还应追回违规使用的财政资金。视情况将有关单位或个人纳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

第十八条  揭榜挂项目各方应严格遵循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科技安全等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串通控榜等不良行为发生。对弄虚作假或故意串通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市科技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严肃查处追回已拨付的财政科技资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巴彦淖尔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巴科发〔202266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巴彦淖尔市重大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实施办法》.pdf

 

点击阅读

一键下载

   
主办单位:巴彦淖尔市科技局 蒙ICP备2021003132号-1
网站标识码:1508000020 蒙公网安备 15080202000112号
E-Mail:bskxjsyjs@163.com 联系电话:0478-8658326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