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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重大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6-02-27 来源: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落实科技体制改革要求,优化重大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充分利用全国创新资源攻克我市关键核心技术难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巴彦淖尔市重大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实施办法》该办法聚焦我市19条重点产业链及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新兴产业中的“卡脖子”技术,通过建立“揭榜挂帅”长效机制,面向社会公开发榜,吸引集聚国内外优质创新资源,破解产业发展瓶颈。

二、主要内容

《巴彦淖尔市重大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实施办法》共六章二十一条,包括总则、条件要求、实施流程、资金支持、监督管理及附则。

总则部分,明确了“揭榜挂帅”是指由发榜方提出需求、政府搭台资助的新型立项方式。确立了坚持目标、问题、结果导向的原则,将项目分为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类、企业重大技术攻关类和成果转化类三类,分别聚焦产业共性难题、企业个性需求及重大成果落地。

条件要求部分,分别规定了三类项目需求方揭榜方的基本条件。明确了企业重大技术攻关类及成果转化类项目中,揭榜方与需求方不得为下属单位,从单位性质、研发能力、资金配套、科研诚信等方面设置了准入门槛。

实施流程部分,规范了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明确了征集需求、凝练发榜、揭榜申报、揭榜论证、立项实施、验收评价六大关键环节实行常年征集需求和“里程碑”节点考核机制。

资金支持部分,明确了三类项目差异化的支持方式: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类前支持,最高1000万元;企业重大技术攻关类后资助,不超过企业研发投入的30%,最高300万元;成果转化类采取后资助,不超过技术合同金额的30%,最高500万元。要求设立专项资金管理账户,按绩效拨付资金。

监督管理部分,明确了项目各方须约定知识产权归属;严格实行科研诚信管理,对弄虚作假等行为零容忍;规定了项目实施周期、变更程序、终止机制及责任追究要求,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三、重大转变

(一)资金配置方式转变:从普惠性支持转向精准聚焦

过去科技项目往往注重广泛覆盖,而当前政策更加突出重点突破。通过将有限的财政资金集中用于1000万元、500万元等高额度项目,旨在攻克对产业链具有关键带动作用的核心技术。

(二)创新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从本地自给转向开放协同

办法明确提出要充分利用全国范围内的优势创新资源。这表明我们不再局限于本土科研力量,而是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将本地产业需求融入全国创新网络,吸引全国各地的技术团队为巴彦淖尔的农业、工业发展服务。

(三)项目评价导向转变:从技术驱动转向结果驱动

办法多次强调绩效、验收和里程碑管理等关键环节。特别是对成果转化类项目提出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要求,体现了鲜明的市场化导向。政府资助不再停留于支持科研想法,而是支持已具备商业化前景的准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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