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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留言人姓名
留言时间2023-03-29
留言标题自治区级 创新联合体申报条件咨询
留言内容自治区级 创新联合体申报条件咨询,谢谢,静待回复
回复时间2023-03-30
回复单位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局
回复内容您好!自治区创新联合体需具备以下组建条件:一、牵头单位:牵头企业为自治区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在自治区或本地区内具备一定的行业影响力,能够集聚相关创新资源,有专职的研发团队和研发机构。二、成员单位:成员单位由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或其他组织机构组成,原则上不少于3个,成员单位应与牵头单位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标准制定、人才培养等方面具备合作基础和合作意愿。三、组建协议: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之间应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共同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内蒙古自治区创新联合体组建协议》。相关办法今年将修订,修订后再给您进一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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