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建设科技支撑
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建设科技支撑项目的监督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创新平台(基地)建设科技支撑项目实施办法》(内科发〔2022〕4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启动实施2023年度重大创新平台(基地)建设科技支撑项目的通知》(内科规字〔2022〕75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由市科技局制定了《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建设科技支撑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建设科技支撑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双击下载)
政策解读:关于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建设科技支撑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