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5年度巴彦淖尔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旗县区农牧和科技局、国家农高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局、经开区综合经济发展局,河套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认真落实全市科技工作会议精神,锚定建设“五高五区”目标定位,聚焦“两个基地、四个集群”,持续深入实施科技“突围”工程,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关键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科技“突围”工程实施方案的》(巴政发〔2024〕7号)、《巴彦淖尔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巴科发〔2022〕66号)等有关规定,现发布2025年度巴彦淖尔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征集的项目包括科技创新驱动项目、青年科技人才支持项目、县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三类。资助方式为事前立项、事前支持。
二、征集方式
面向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公开征集,竞争择优。县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定向征集。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为在巴彦淖尔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服务机构和其他具备开展科技活动条件的单位,注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前。
2.申报单位可单独申报或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合作单位总数不超过3家,联合单位中市内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不低于60%。联合申报时,各单位须实质性开展技术研发或成果转化等科研合作,虚列挂名行为将纳入科研诚信记录。联合申报必须附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须在相关协议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各合作方单位公章。
3.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在近3年无严重失信被执行记录。申报单位负责审核合作单位信用情况。
4.鼓励企业牵头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组建创新联合体联合申报。鼓励联合科技兴蒙“4+8+N”合作主体及区内外其他单位联合申报。
5.政府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不得牵头或参与项目申报。
6.存在2021年以来在巴彦淖尔市科技局立项、2024年12月底前已到执行期,而未按要求结项(包括验收通过、结题、终止)的项目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申报。
(二)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负责人(两院院士除外)将在项目实施期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应由项目申报单位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2.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良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
3.鼓励从申报单位中产生项目负责人,鼓励有能力青年科技人员、女性科研人员、大国工匠、北疆工匠、巴彦淖尔工匠等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如聘用非本单位在职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材料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提交。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含参公事业单位)不能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
4.同一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本次申报限报1个项目。承担2项及以上国家、自治区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或有到期尚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5.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领导人员和企业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的国家、自治区及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超过1项。
6.项目组主要成员中,牵头申报单位人数不少于单个合作单位人数。
7.所有项目人员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近3年无严重失信被执行记录。申报单位负责审核项目人员信用情况。
(三)项目资金要求
1.科技创新驱动项目申请财政资金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青年科技人才支持项目申请财政资金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项目申请的执行期不超过3年。县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申请财政资金额度不超过20万元,项目执行期为1年。
2.企业牵头申报,应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资金配套能力,其自筹资金与申请财政科技资金不低于1:1,实际立项支持金额少于申报金额时,应通过自筹资金补足财政资助资金未获足额批准的缺口。
3.合作单位分配财政资金的比例不高于申报单位分配比例。合作单位为企业或社会组织,巴彦淖尔市内的可分配财政资金;市外的不参与分配财政资金,可参与分配自筹资金。合作单位为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市内外单位均可分配财政资金。
4.联合申报时,申报单位负责项目过程管理和资金监管,合作单位获分配的财政资金不得以任何形式再次转拨给其他单位。市外合作单位不得用项目资金列支仪器设备、软件等科研基础条件用品。
5.企业牵头申报,需提供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报送税务局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四)其他要求
1.技术研发类项目主要考核指标为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以及关键部件、实验装置/系统、应用解决方案、药物临床试验批件等标志性成果,以关键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的应用示范为导向。
2.联合申报项目的,项目考核验收指标体现的成果须为我市牵头申报单位单独所有或与合作单位共同所有。
3.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推荐部门申报,同一项目限申报一次,不得通过变换推荐部门和项目名称等方式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4.申报书将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的依据,项目一经立项,除评审专家建议修改调整的内容外,其他内容无正当理由一律不予修改调整。
5.项目一经立项,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即对项目执行全过程负有主体责任。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完成约定目标。有义务接受主管部门监督,配合主管部门完成有关检查、督查、绩效评价。不履行上述义务的,主管部门将按规定将项目单位、项目负责人等纳入科研诚信失信记录。
6.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人员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7.其他要求详见指南。
四、申报程序及时限
申报项目采取全程网上受理,未经“巴彦淖尔市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系统”)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网上申报流程及操作说明书可在登录界面查看(查看更多帮助)。
(一)网上申报
1.账号注册
申报单位登录“管理系统”(http://123.57.160.17/BSKJJ//index.jsp#),按照说明填写注册信息并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成申报账号。已注册账号单位可直接登录。
2.在线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登录账号后,下载相应的申报书模板进行填写,填写完毕后将申报书以及相关附件、签章材料(大小不超过10M,彩色扫描为PDF格式)上传,并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所报材料均不能涉密)。申报单位务必于2025年5月15日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初审。
项目申报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应对所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申报书中项目牵头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名章(或个人签字)通过线下盖章、签字,扫描后以PDF格式上传系统。
(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推荐
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登录管理账号,对项目材料的完整性、相符性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管理系统”推荐至市科技局。
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18:00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旗县区、农高区、开发区企业申报的项目由各旗县区、农高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市直单位申报的项目由主管部门审核推荐;高校、农高区“1+10+N”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由各主管单位审核推荐。请各归口管理部门于2025年5月21日前将推荐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bskjjfgk@163.com,逾期推荐的不予受理。
推荐要求:科技创新驱动项目临河区、农高区、开发区限推荐15项,其他旗县区限推荐10项,市直单位(医疗卫生机构除外)、高校、创新平台限推荐5项。青年科技人才科支持项目不限项。县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各旗县区限推荐1项。
五、材料报送及申报咨询
(一)材料报送
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项目立项后报送纸件材料。
(二)申报咨询
1.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局
事项 |
科室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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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驱动项目 |
农牧业与社会 (领域一至八) |
农牧社发科 |
孙植南 |
0478-8658185 |
高新技术 (领域九至十八) |
高新成果科 |
刘卓恩 |
0478-8658163 |
|
青年人才科研项目 |
规划资配科 |
孟 凯 |
0478-8658150 |
|
县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 |
规划资配科 |
侯普馨 |
0478-8658160 |
|
申报推荐 |
规划资配科 |
侯普馨 |
0478-8658160 |
2.各旗县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
序号 |
部门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1 |
临河区农牧和科技局 |
薛浩洁 |
15148805585 |
2 |
乌拉特前旗农牧和科技局 |
云梅 |
0478-3248982 |
3 |
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 |
杨燕 |
0478-5911539 |
4 |
乌拉特后旗科技服务中心 |
冯润芝 |
0478-4615821 |
5 |
杭锦后旗科技服务中心 |
孙慧 |
0478-7980886 |
6 |
五原县绿色产业发展中心 |
郭果枝 |
0478-7960662 |
7 |
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 |
高慧 |
0478-4212795 |
8 |
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
彭靖媛 |
0478-7992561 |
9 |
农高区科技创新局 |
邢明勋 |
0478-8988935 |
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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