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行政许可结果不进行“双公示”的情况说明
近日,收到《关于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集中补报工作的通知》(巴发改财信发〔2024〕9号)要求进行“双公示”(“双公示”即信用巴彦淖尔官网及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局官网进行行政许可结果公示)文件,经我局研究决定,不进行双公示,理由如下: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系统为国建系统,主管部门为科技部,依据《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管理系统安全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外专发〔2015〕337号)规定,“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严禁将系统内部相关信息擅自拷贝、导出及共享,并在工作许可管理系统以外的其它系统上使用。”因此相关行政许可信息不再进行“双公示”向全社会公开。
特此说明。
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局
(巴彦淖尔市外专局)
2024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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