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0号建议的答复
王腾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市级(含市级)以上科技获奖人员奖励》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12月9日印发《关于支持内蒙古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措施中第四条:“科技成果奖励:国家农高区内企事业单位获得国家、自治区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奖金数额按照国家、自治区奖补标准给予1:1匹配奖补”,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推进中。
2.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已经出台对科技成果的奖励政策,下一步将争取全面推广。
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17日
签发人:张 涛
承办人:周 敏
电 话:8658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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