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记者从自治区妇联获悉,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示范作用,全国妇联决定,授予兰臻等9人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授予阮祥燕等598人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授予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社会教育部等400个单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授予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等600个单位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其中,内蒙古14名个人、26个集体榜上有名。
我区兴安盟科右前旗昌隆玉朱种畜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郭丽丽等14名个人获评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学等10个集体获评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伊利文旅团队等16个团队获评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此次获表彰的先进个人和集体,是内蒙古各族各界优秀女性的代表。她们以实际行动生动展现了“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时代女性风采,为自治区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巾帼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