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批巴彦淖尔市科技小院申报认定的通知
各旗县区委组织部、农牧和科技局、科学技术协会,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及巴彦淖尔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给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学生回信精神,积极响应《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中“支持科技小院扎根农村助农惠农”的部署要求,加快引育农牧业科技创新人才与农村牧区实用科技队伍,打通科技服务“三农三牧”的“最后一公里”,推动科技服务向规范化、高效化、体系化升级,根据《巴彦淖尔市科技小院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组织开展第五批“巴彦淖尔市科技小院”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基本条件
申报需符合《巴彦淖尔市科技小院管理办法》(见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局官网)各项要求,申请认定的科技小院,应为已经正式组建运营满1年以上,且运行良好,地方认可。其牵头组建单位与入院开展服务的专家团队应签署正式合作服务协议,且服务期限不得低于3年。
(二)核心任务
科技小院的主要任务是面向“三农”开展科技指导与服务,帮助农牧民解决生产发展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助推农牧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具体任务如下:
1.围绕我市农牧业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帮助科技小院所在旗县区、苏木乡镇和嘎查村推荐引进现代农牧业发展急需的高水平专家和高层次人才,推动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帮助提升农牧业科技水平。
2.围绕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帮助科技小院所在旗县区、苏木乡镇和嘎查村积极引进适宜当地推广转化的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等,助推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帮助农牧民增加收入。
3.围绕提高农牧业科技服务水平,帮助科技小院所在旗县区、苏木乡镇和嘎查村组建专业化的科技服务队伍,引进推广务实管用的科技服务新模式,帮助提高科技服务效能。
4.围绕加快培养职业农牧民队伍和提升农牧民科技素质,经常组织农牧民开展实用技术推广、田间观摩示范、病虫害技术防控、产业发展指导等培训与服务,不断提升农牧民的生产技术水平和科技素质。
二、申报程序与材料要求
(一)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填写《巴彦淖尔市科技小院申报书》,附合作协议、专家资质证明等佐证材料,其中,含牵头单位与入驻科技小院的专家团队合作协议书(签字盖章)、入站专家及团队简介、入站专家职称证书、学位学历证书、牵头单位资质等证明材料(同时报电子版)。
2.旗县区申报单位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旗县区农牧和科技局,由旗县区农牧和科技局会同旗县区组织部、科学技术协会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和材料初审后,将巴彦淖尔市科技小院申报书、汇总表等材料一并报送至市科学技术局,市直单位直接报送市科学技术局。
3.截止日期:2025年7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要求
1.申报书及附件胶装成册(一式一份),含电子版。
2.旗县区推荐函及汇总表(加盖公章),含电子版。
三、材料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1.材料报送地点:市科学技术局合作平台科
2.联系人:韩嘉薇 梁爽 0478-8658183
许 勇 0478-8658186
传真:0478-8658156
附件: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组织部
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局
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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