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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发布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种业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的公告》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科技局
    http://kjj.bynr.gov.cn 2022-04-15
 
 
 


关于转发《关于发布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种业

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揭榜挂帅”项目榜单

的公告》的通知


 

临河区科技局、各旗县农牧和科技局、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现将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发布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种业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的公告》(内科规字〔2022〕12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揭榜申报,具体事项如下:

一、揭榜条件

1.揭榜方应组建创新联合体申报。创新联合体原则上由自治区注册、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强的行业企业牵头组建,须联合国内相关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或其他组织机构等多个独立法人单位组成,经自治区科技厅备案有效(https://f.nmkjt.org.cn/,账号登录后填报备案)。创新联合体牵头企业应处于行业领军或骨干地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应在合作技术领域具有前沿水平,成果转移转化、科


技金融、科技服务等相关机构可参与创新联合体建设。

2.创新联合体以承担种业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为主要任务,以市场机制为纽带、自愿自发组建利益共同体。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与成员单位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组建协议。牵头单位应设立决策、咨询和执行等组织机构,建立有效的决策与执行机制,并配备必要的相对固定工作人员,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3.揭榜方应针对榜单要求提出具体解决关键核心技术的实施方案,且须完成全部预期目标。种业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探索实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揭榜方应确定1名领军型科研人员作为首席科学家,负责牵头制定实施方案,协调组织实施示范工程项目。

4.种业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揭榜挂帅”项目资金由揭榜方企业和财政科技资金共同投入(原则上企业自筹资金与财政科技资金比例不低于2:1),推动示范工程的重点产品和重大成果应用推广。

5.其他要求详见榜单(附件1)。

二、揭榜流程

1.揭榜申报。请揭榜方于2022年4月30日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f.nmkjt.org.cn/)填写《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并提交有关资料。

2.组织对接。自治区科技厅根据揭榜情况,及时审查指导创新联合体的组建备案、创新合作、资源整合等,结合实际组织与区内外优势科研单位的对接合作。

3.遴选评审。申报截止后自治区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揭榜方的资质条件、揭榜实施方案可行性等进行充分论证,遴选确定揭榜方。对于面向不同技术路线的可采取“赛马制”的方式,支持多支研发团队平行攻关。

4.揭榜公告。自治区科技厅向全社会公示揭榜情况。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签订任务书。

三、联系方式

发展规划科  闫晓红  0478-8658150

            侯普馨  0478-8658155

农村科技科      0478-8658185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种业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揭榜挂帅”项目榜单

2.内蒙古自治区技术攻关类“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

 

 

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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