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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以农资产品质量为抓手 护春耕 保民生

发布日期:2024-05-08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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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整治专项行动,对化肥、滴灌带、农膜等重要农资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资批发市场、乡镇农资经营门店开展专项检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全市范围内销售的农资产品开展监督抽检,全力护春耕、稳生产、保民生。

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700余人次,检查销售主体200余家,签订《农资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200余份,扣押涉嫌假冒伪劣化肥80余吨。

一是早谋划,早部署,抓好未雨绸缪。针对农资产品质量提前谋划部署,将农资产品列入全市重点工业产品监管目录和年度监督抽查计划,召开年度业务工作部署会,专项安排部署产品质量春耕护农工作,印发全市“春耕护农万里行”专项行动方案,明确重点监管产品,重点检查方向,重点执法事项,未雨绸缪抓好农资产品质量监管。

二是抓宣传,重引导,促进消费维权。通过制作农资消费安全微视频、印发宣传资料、门店现场宣传等形式,在官方媒体账号、重点农资集散地、行政村微信群等渠道广泛发布农资消费安全提示,发放宣传资料,联合农牧、公安部门开展农资下乡进村宣传、约谈重点农资销售主体,广泛宣传农资产品质量知识,普及肥料、农膜、滴灌带等主要农资识假辨假常识,引导农民群众选购优质放心农资产品,增强农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为农民群众提供“零距离”的维权服务。

三是抓生产、控源头、落实主体责任。要求辖区内化肥等产品生产企业严把原材料进货关口,严格生产工艺流程,按照标准要求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检验,对于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一律不得出厂和销售。同时,督促生产企业严格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经营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完善进货验收制度、健全销售台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农资产品质量安全。

四是抓市场,严执法,形成震慑效应。广泛开展农资执法检查,重点对经营主体资格、进销台账、进货查验、产品标识标注、执行标准、农膜厚度等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等行为进行检查。督促销售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供货商营业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书标志、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得销售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的农资产品,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五是抓抽检,控品质,查处假冒伪劣。联合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样人员严格按照监督抽查计划、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对全市农资生产企业、批发市场、经营网点生产销售的化肥、农膜、滴灌带等产品组织开展监督抽查,重点对化肥养分含量、有害物质含量,农膜厚度,滴灌带滴水孔间距、爆破压力等重点项目进行检验,截至目前,抽查化肥、滴灌带、农膜189批次,结果正在检验中。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根据监督抽查结果,严格开展不合格产品后处理,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违法行为,持续推动农资产品质量提升,切实维护广大农牧民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为高质量发展助力、为乡村振兴赋能。